法律背景:欧盟层面,2014/24/EU 指令第 57(4)(c) 和 (d) 条
众所周知,2014/24/EU 指令第 57(4) 条确立了将经济运营商排除在公共采购招标之外 阿曼号码数据 的自由裁量理由。对于违反竞争法的经济运营商,有两个相关理由。
首先,第 57(4)(c) 条预见了排除的可能性,“如果缔约管理机构能够通过适当方式证明经济运营商犯有严重的职业不端行为,导致其诚信受到质疑”。
欧盟法院将此解释为涵盖因违反2004/18/EC 指令先前规则(第 45(2)(d) 条)的竞争法而受到制裁的实体,作为其“通过缔约管理机构能够证明的任何方式犯有严重的职业不端行为”的一个例子。欧盟法院在2014 年 12 月 18 日的 Generali-Providencia Biztosító, C-470/13, EU: C
其次 ,第 57(4)(d) 条允许排除,“如果缔约管理机构有足够合理的迹象表明经济运营商已与其他经济运营商达成旨在扭曲竞争的协议”。与竞争法侵权有关的两种排除理由之间的关系存在一定争议。我曾在其他地方争论过,第 57(4)(c) 条仍应作为排除已因之前的串通投标罪而受到制裁的经济运营商的法律依据,而第 57(4)(d) 条则根据当前串通的迹象创造了额外的排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