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其最近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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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pu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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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其最近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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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性意见第 63 段中认可了一种更为广泛的域外理论:“缔约国有义务尊重并确保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所有人,即其对其享有生命权行使权力或有效控制的所有人,根据第六条享有的权利。”因此,委员会将管辖权调查的重点从对领土或个人的权力或控制转移到对生命权享有的权力或控制。通过这样做,委员会实际上认可了人权条约域外适用的功能理论,该理论长期以来一直由现任人权事务委员会主席尤瓦尔·沙尼 (Yuval Shany) 在学术上倡导,他与已故的奈杰尔·罗德利爵士 (Sir Nigel Rodley) 共同起草了第 36 号一般性意见。根据功能方法,国家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的范围将取决于其履行义务的能力。

虽然委员会的判例和任何其他人权机构的判例都尚未解决一个国家掌握有关其领土之外人员生命受到威胁的信息的情况,但委员会认可的功能理论可以涵盖这种情况。假设美国掌握了有关卡舒吉面临致命威胁的具体信息,如果披露这些信息可以挽救他的生命,美国就对卡舒吉的生存权行使了控制。美国有能力保护这项权利,因此有义务保护它,无论他身在何处或是否为美国居民。还应该重申,在这种情况下,对国家的尽职调查期望非常温和——结果只是警告个人的义务。话虽如此,委员会方法的问题在于它本质上是无限的——只要国家能 俄罗斯 WhatsApp 号码 够做某事,它就有义务这样做,而且无论好坏,都不会真正适用任何门槛管辖权调查。

结论

总之,美国或土耳其很可能知道或应该知道沙特特工对贾迈勒·卡舒吉的生命构成了真实而直接的威胁,也就是说,这种威胁对他们来说是可以合理预见的。媒体对美国有关卡舒吉的信号情报的报道似乎表明了这一点,尽管在没有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下,在这方面无法得出明确的结论。如果触发了保护生命的义务,那么这两个国家都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因为它们没有警告卡舒吉存在这种风险,而就土耳其而言,也因为允许沙特特工进入其领土。《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域外适用性对美国来说是一个复杂因素,但并非不可克服。

其他国家也有可能陷入类似的境地。例如,据报道,英国情报部门截获了沙特的通讯,表明“王室成员”下令绑架卡舒吉,并警告沙特当局不要采取此类行动——但他们并没有警告卡舒吉本人,记得卡舒吉在伊斯坦布尔去世前曾访问过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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