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第二个观察涉及将 CIL 应用于新兴战争领域,至少直到最近,这些领域的军事活动相对较少甚至没有。这一观察是在最近关于适用于网络行动和外层空间活动的 LOAC 学术项目的背景下做出的,并考虑到我们近年来在工作中解决这一问题所积累的实际经验。
习惯国际法是在特定背景下产生的,国家实践通常在特定领域发展,并具有相关的法律确信。因此,习惯国际法规则不能假定自动适用于新领域。相反,需要逐案分析,以确定已知适用于常见情况的特定规则是否也适用于新领域。
与往常一样,我们进行这些分析的前提是双要素方法:首先,我们检查确立习惯规则的实践是否与新领域的情况密切相关,如Lotus案(第 21 页)和北海大陆架案(第 79 段)中所述。其次,我们评估规则背后的法律确信是否特定于领域。如果国家在从事相关实践时有意如此,则可以认为法律确信适用于不同领域。对法律确信的审查可能很复杂,需要仔细分析国家对规则适 英国 WhatsApp 号码 用性的意图。一般而言,国家对尚不存在的领域的法律义务感似乎通常有限。如果一个领域中现有的习惯规则不适用于另一个领域,我们仍将监测未来在后一个领域是否会出现被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国家实践。
一组通常与领域相关的规则的典型例子是中立法。正如以色列副检察长在 2020 年关于网络行动法律问题的演讲中指出的那样,中立法是专门针对传统的陆、海、空领域量身定制的。中立国领土的不可侵犯性在每个领域都有不同的表达方式。鉴于这些差异,这条规则不能照原样应用于网络领域,而且它是否以及如何通过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来应用还有待观察。一个相反的例子是攻击中的比例规则,到目前为止,各国似乎在不同的战争领域统一应用了这一规则,从而产生了其适用性的普遍性。
尽管评估多领域适用性需要细致入微,但学术著作偶尔会表现出对将现有习惯国际法应用于新兴领域的相当宽松的态度,只关注该领域规则的“实际实施”作为需要澄清的问题。有时,这种分析伴随着对习惯国际法规则的所谓“解释”。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我现在将讨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