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仲裁几乎总是由秘书处提供支持,一些仲裁员还雇用自己的助理。这种做法引发了两方面的担忧:首先,秘书处和助理可能会过度影响仲裁的进行和结果。其次,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存在利益冲突,包括与他们曾经执业或希望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他们协助的仲裁员以及当事人的关系。
可能的解决方案
ISA 专家已确定了四种可能的 ISA 改革方案。每种方案都会以不同的方式解决和处理至少部分与公正性和独立性相关的问题。以下部分将解释具体方法。
选项 1:改进 ISA
一些专家建议,对 ISA 的修改只需循序渐进即可。ISA 改进方案
因为改进可以针对最具体的问题,比如:更严格的披露要求和对当事人之间联系的限制,特别是对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员的限制;对多次任命或因对当前问题发表过特定观点而取消资格的数量和/或质量限制;对各种类型的双重身份进行事前或事后控制;对仲裁员回避的更明确的标准或修订的程序;国家提出的反诉或其他变化,以抵消潜在的亲投资者倾向;和/或撤销委员会或秘书处的影响。
就如何实施这些改进而言,短期至中期内实施这一选择最有希望的方法可能是(重新)起草具体双边或区域条约中的条款。
选项 2:带有上诉程序的 ISA
ISA 的上诉程序可以解决一些对 ISA 合法性的批评,但上诉本身并不能为 美国 WHATSAPP 号码 上述独立性和公正性问题提供明显的解决方案。相反,只有某些形式的上诉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一般来说,越接近完全独立于当事人,上诉就越有可能被视为对现状的改善。此外,上诉机构成员的背景会影响对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看法。然而,即使是完全独立的上诉机构也无法消除对一级仲裁员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怀疑。例如,在当事人任命方面:如果上诉机构成员本身不是由当事人任命的,上诉可能会减轻对当事人任命的担忧。但机构任命的仲裁员也可能被视为忠于某些机构。
方案三:多边投资法庭
常设多边投资法院 (MIC) 能否成功解决有关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担忧,一般取决于 MIC 的机构设计的具体特点。例如,MIC 可以用终身法官制度取代目前的政党任命制度,这些法官可以长期、全职和不可连任。这一选择将解决谁任命裁决者的核心问题,以及与兼职和多重任命有关的问题。此外,如果 MIC 放弃政党任命制度,它将减少与当前挑战做法相关的对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担忧。
选项 4:无 ISA
从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角度来看,国内诉讼可能比 ISA 具有一些优势。首先,在法治根深蒂固的州,法官可能真正独立于当事人。其次,在许多州,法官受道德规则的约束,有助于避免被认为有偏见。然而,取消 ISA 也有不利之处。重要的是,即使在法治传统的州,国内法院也可能对外国投资者有偏见或缺乏独立性。
ISA 的第二种替代方案是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在该机制中,法官或仲裁员由国家任命,因此通常不太倾向于站在投资者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