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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瑞拉新媒体法会将网上言论定为犯罪吗?

Posted: Tue Jan 21, 2025 10:02 am
by pappu636
虽然本博客中讨论的大多数话题都倾向于政治性质(让我们面对现实,法律本身通常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话题),但我尽量远离一些特定的政治问题,主要是因为我认为有人对信息技术法律的具体政治方面做出了更为明智的评论。虽然我将自己归类为左派,但我尽量保持开放的心态并考虑相反的意见;或者也许我太优柔寡断了,但我离题了。我发现我的左翼-粉红共产主义自由主义资格受到严峻考验的一个方面是与乌戈·查韦斯有关。我公开承认我讨厌这个人,对我来说,他是一个典型的拉丁美洲民粹主义强人,加布里埃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父权的秋天》中成功模仿的那种军阀。这就是为什么我常常对他得到欧洲左翼人士的认可(和彻底的崇拜)感到困惑。

尽管我非常讨厌查韦斯的一切,但我很少在媒体上找到谈论他的理由。然而,国会中的查韦斯支持者提出了一项立法草案,可以粗略地翻译为《反媒体犯罪法》(Proyecto de Ley Especial cotra Delitos Mediaticos)。媒体报道说这是一项攻击反对派记者的立法,因此受到一些人权组织和记者活动家的谴责。

然而,有一点没有得到充分报道,那就是拟议的立法不仅影响记者,似乎还影响几乎所有在网上表达意见的人。该立法第 2 条对媒体的定义非常宽泛,内容如下(翻译自):

“本法所称社会传播媒体,是指能够以稳定、规律的方式向社会公众传输、传播、分发或传播文字、声音或图像,不论使用何种媒介或工具。”

在我看来,如此广泛的定义显然涵盖了所有形式的社交媒体工具,唯一的要求是此 韩国手机数据 类媒体必须定期发布。在我看来,这包括博客、Twitter 信息流、YouTube 视频、播客和许多其他 Web 2.0 应用程序。然而,在第 3 条中,情况变得更糟,该条定义了法律的活跃主体。法律规定:

“下列人员可能参与实施本法所规定的犯罪:[…] B.独立制作人、艺术家、记者、广播员、演讲者以及通过印刷、电视、广播或任何其他媒体表达自己的任何人士。

再次强调,这不仅适用于反对派记者,也适用于任何发表针对公众的公共意见的人,无论使用何种媒介。这篇文章措辞巧妙,几乎涵盖了所有人,也包括了所有参与社交媒体渠道的人。

哪些行为会触犯该法律?第 4-6 条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这些定义非常宽泛,但也使用了非常主观的术语和律师的含糊其辞,例如将试图违反“道德健康”、“社会安宁”、“社会和平”、“国家安全”的观点表达定为犯罪,以及各种可能适用于检察官不喜欢的任何情况的未定义术语。最重要的是,第 7 条要求媒体所有者披露消息来源,以及披露表达匿名意见的人的身份。这可以用来迫使社交媒体披露博主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