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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协议中的责任

Posted: Mon Feb 10, 2025 5:35 am
by Arzina00
数据处理合同中的措施
公司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必须始终确保适当的保护级别。如果在 AV 合同框架内将处理外包,控制者也必须小心谨慎。为此,负责的公司必须仔细检查有关处理器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TOM)的信息。

通常,根据 GDPR 第 32 条规定的适当保护级别是在数据处理协议中以合同形式定义的。但这还不够。控制者必须验证处理者采取的实际措施,并适当评估这些措施。因此,必须根据计划的处理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适当的保护级别。为此,通常会为这些措施的数据处理协议创建附录。重要的是,要定期审查和更新 TOM,以确保其符合当前的数据保护标准。为此,控制者应安排定期检查,并将任何变化告知处理者。


如果发生数据保护违规行为,无论是否签订了数据处理协议,根据 GDPR 第 82 条的法律规定,处理者和控制者都需承担责任。双方有责任遵守数据保护法规,特别是在合同处理过程中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损害赔偿和罚款要求通常针对责任人。然后,控制者 台湾号码资料 可以在内部向处理者提出追索权,例如由于处理者的故障。

因此,处理者和控制者都必须认真对待其数据保护义务,并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来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


通过订单处理合同进行数据传输
原则上,如果为相应目的建立了符合 GDPR 第 6 条含义的合法性,则允许数据传输。处理者只能在代表客户并按照客户的指示进行操作,并且有合同许可(在数据处理合同中)的情况下,将个人数据传输给分包商。如果将数据传输到不安全的第三国,还必须遵守GDPR 第 44 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